一、學校簡介
金年会坐落于“大湖名城、創新高地”著稱的安徽省省會—合肥市。學校前身是成立于1980年的合肥聯合大學。創辦之初,即實行本科招生。2002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合肥聯合大學與合肥教育學院、合肥師範學校合并組建金年会。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德國下薩克森州政府簽署了“按照德國應用科學大學辦學模式,共建一所示範性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協議,合肥聯合大學成為德方在中國重點援建的兩所示範性應用科學大學之一。2015年,李克強總理和德國總理默克爾共同視察學校,宣布在金年会設立“中德教育合作示範基地及基金”。學校2014年、2018年兩次獲得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2015年獲第四屆全國教育改革創新特别獎。2018年、2019年連續兩年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連續五年榮登安徽省專利百強榜。目前,學校擁有11個二級學院,擁有工、經、管等七大學科門類,75個本科專業。為加快學校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建設,努力組建一支高素質教師隊伍,經學校研究決定,面向海内外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需求計劃
部門 | 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 |
先進制造工程學院 | 機械類、電子信息工程類、通信工程類、車輛工程類、物理類 |
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學院 | 大數據類,信息處理類,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應用相關專業、人工智能,智能控制、智能信息系統、網絡信息安全、物聯網等、數學類,統計學類,課程與教學論(數學),數學教育 |
城市建設與交通學院 | 土木工程、交通規劃、智慧交通、建築學 |
生物食品與環境學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環境生态工程、環境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加工、食品機械、食品工程與糧油工程、生化工程、生物化工、生物分離工程、藥物化學 |
能源材料與化工學院 | 材料類、化工類、化學類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或管理學類專業、管理學類、金融學、經濟學類 |
語言文化與傳媒學院 | 文藝學、語言學類、新聞與傳播、美學 |
教育學院 | 教育學 |
外國語學院 | 德語、日語、英語 |
旅遊與會展學院 | 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旅遊管理、會展管理、企業管理方向)、地理學(人文地理方向)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理論(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馬克思主義發展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等方向)或曆史學(中國近現代史) |
合肥環境工程研究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生态工程 |
備注:具體招聘崗位及各學院聯系人見附件1。
三、資格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學曆、學位和專業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條件。
6. 本公告中,年齡在50周歲以下指19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指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此類推;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引進人才類型及待遇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第1類人才
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海外著名學術機構的外籍院士及相當層次人才。
第2類人才
國家“973”計劃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863”計劃重大項目負責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及相當層次人才,國家自然科學一等獎(前7名)、二等獎(前5名)獲得者,國家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第1名)獲得者,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職務或相當職位的專家學者等。
第3類人才
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及相當層次人才,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得者(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或以上相當層次專家,近5年省部級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或以上相當層次專家。
第4類人才
具有博士學位的正高級職稱者,年齡不超過50周歲,滿足下列兩項條件之一:
1. 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部級重大科研項目(研發平台)負責人,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2. 近5年的學術業績滿足下列條件兩項及以上:
(1)主持二類及以上科研項目1項,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2)自然科學類:以第一作者發表SCI收錄論文5篇及以上,其中二區及以上論文不少于3篇(分區以中科院大類學科分區為準,下同);或者以第一作者在一區發表SCI期刊論文3篇及以上。人文社科類:以第一作者在CSSCI核心庫來源學術期刊(以下簡稱CSSCI期刊)發表論文5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發表SSCI期刊論文3篇及以上。
(3)自然科學類: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等重要獎項獲得者;或者省部級科技獎勵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第1名。人文社科類: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優秀成果獎、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教育部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等重要獎項獲得者;或者省部級人文社會科學類獎勵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第1名。
(4)主持制定國家行業标準2項,并由國家部委正式發布;或者主持制定省級行業标準制定3項及以上;或者進行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獲得省部級領導批示,政策意見和建議被省部級以上采納。
(5)以第一發明人授權國家發明專利2項及以上,并實現200萬元以上科技成果轉化效益。
(6)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排名第一)或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排名前三)。
第5類人才
依據已取得學術成果的水平,劃分為三個層次,具體層次标準如下:
第一層次,根據我校學科專業發展情況,除外語類、思政類專業,需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且近5年的學術業績滿足下列條件兩項及以上:
(1)自然科學類: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收錄期刊發表論文不少于5篇;或者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一區發表SCI期刊論文2篇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二區發表SCI期刊論文4篇及以上。人文社科類: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論文不少于3篇。
(2)主持二類以上科研項目1項并取得階段性成果;或者三類科研項目(教育廳項目除外)2項,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3)主持制定國家标準1項;或者主持制定省級行業标準制定2項及以上。
(4)以第一發明人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并實現100萬元以上科技成果轉化效益。
(5)開展決策咨詢、公共服務等獲得市廳級主要領導批示,政策意見和建議被采納(采納證明須市廳單位一級公章)。
(6)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排名第一)。
對于外語類、思政類專業,年齡不超過45周歲,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教授職稱,近5年的學術業績需滿足下列條件:以第一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論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二類科研項目一項及以上。
第二層次,需在國内外高水平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近5年的學術業績需滿足下列條件:
自然科學類: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收錄期刊發表論文不少于3篇。人文社科類: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論文不少于2篇,其中,思政類專業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SCI及以上收錄期刊發表論文不少于1篇;
第三層次,需在國内外高水平院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近5年的學術業績滿足下列條件:
自然科學類: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發表SCI、EI收錄期刊論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類: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發表CSSCI及以上收錄期刊論文不少于1篇,其中,思政類專業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國内權威期刊及以上發表論文不少于2篇。
(二)引進人才待遇
學校為高層次引進人才提供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保險等待遇,同時提供安家費和住房補貼、科研啟動經費及平台建設等待遇和條件。具體待遇如下:
人才類别 | 學科建設或科研啟動費 (萬元) | 安家費和購房補貼 (萬元) | 租房補貼 | 其他 | |||
自然科學類 | 人文社科類 | ||||||
第1~3類人才 | 面議 | ||||||
第4類人才 | 30 | 15 | 70 | 享受租房補貼 | 可申報“南豔湖學者”,實行年薪制,年薪30萬元起。 | ||
第5類人才 | 第一層次 | 20 | 10 | 50 | |||
第二層次 | 12 | 6 | 40 | ||||
第三層次 | 8 | 4 | 30 |
| |||
備注:1. 緊缺專業的高層次人才,安家費與購房補貼可适當提高,實行“一事一議”政策;
2. 租房補貼指為引進的博士提供3年租房補貼,每月1000元。
五、引進程序
1. 應聘者報名,接收簡曆
按照要求填寫《金年会2022年度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填好後将文件名改為“部門-崗位-姓名-所學專業-學位-最後畢業學校”(下同),如“先進制造工程學院-教學-張三-車輛工程-博士-清華大學”,電子郵件同時發至人事處郵箱(rczp@wangps.com)和各二級學院聯系人郵箱(詳見附件1)。以附件形式發送(包含成果電子版原件或掃描件),郵件标題亦為“部門-崗位-姓名-所學專業-學位-最後畢業學校”。
2. 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及各二級學院收到應聘人員的簡曆後,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3. 遴選
遴選采取試講或專題講座形式進行。各考核組在考核後提出拟錄用(聘用)意見時,遵循“從高分到低分競争擇優錄用”的原則。校長辦公會審議、體檢、考察、公示等。
4. 公示期滿無異議、體檢(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執行)和考察合格的,學校人事處與受聘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為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及其他高層次人才開具接收函,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證明,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人事處聯系電話:0551-62158079;
各二級學院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僞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将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 應聘者面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曆(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和高層次人才報名表等材料。
3.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聘期内将實行聘期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