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職責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務處是學校負責教學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學校黨政的領導下,在分管教學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對全校本科教學進行組織管理和實施。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構建五育并舉教育體系,根據學校的辦學定位,保障學校人才培養目标的實現,合理配置教學資源,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教學主管部門的政策和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拟定學校教學工作發展規劃、教學改革、建設和年度教學工作計劃,經學校批準後組織實施。
2、組織有關教學工作的規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規範的制定及修訂工作,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3、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提出學校專業設置和調整意見,經學校批準後,完成專業的申報和調整工作。
4、負責組織制訂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負責教學計劃執行;負責制定學校教材建設和選用制度。
5、負責組織制訂教學實驗室建設規劃,負責教學實驗室建立、調整、撤銷及教學實驗室建設項目申報、立項等工作。負責教學實驗室安全的管理文件制定、教育、檢查、保障體系建立,以及組織安全應急能力培訓等工作。
6、負責制定(修訂)學校各類實踐教學規章制度并督促執行,組織編寫及修訂實踐教學大綱等實踐教學文件;負責實踐教學信息收集、整理及統計分析工作。
7、組織開展教學研究,推進教學改革。負責各類質量工程項目立項、管理、驗收及教學成果的評定、獎勵與推廣工作。
8、負責學校各類型本科招生工作:包括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制定、招生計劃編制、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工作;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新高考各省份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設置;招生數據統計分析總結工作。
9、做好“第二校園經曆”校際交流工作,包括學生報名、選拔、校際選派和教學協調管理工作。
10、做好輔修專業管理工作,包括新生報名、審核和錄取;在校生确認、繳費、注冊及教學管理工作;負責學生學籍管理、成績管理、學籍異動、畢業生資格審查工作;負責學士學位授予工作。
11、負責組織教學運行保障;負責排課排考、學生注冊及選課工作;負責全校教學資源的配置和調度。
12、負責教學工作相關數據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收集、統計、分析各類教學狀态數據。
13、積極推進教學信息化程度,促進信息技術與教學創新融合。
14、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以及協助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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