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做好2021屆畢業生畢業/學位審核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學院遵照執行: 一、審核程序 1、各學院審核:各學院根據畢業學分标準及績點要求對畢業學生學分修讀及處分等情況進行審核,學院認真填寫《金年会畢業學位審核表》(附件1),由學生簽字确認,并按《學位評定工作基本操作規範》(附件2)彙總提交。中外合作專業畢業生按《金年会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畢業審核,填寫《合作辦學畢業生審核表》(附件3),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附件4;各學院彙總後提交《學院2021屆畢業審核情況說明》附件5。 2、教務處複審 3、各學院确認 4、教務處彙總 5、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二、資格審核内容及要求 (一)成績審核: 各學院必須确保各專業培養方案中所列除畢業設計(論文)以外課程成績(重修/補修課程成績)全部錄入教務管理系統,審核各專業培養方案中所列除畢業設計(論文)以外的所有修讀課程及學分。 (二)畢業資格審核 畢業學生須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所有類别學分,并符合其他畢業資格條件。 1)審核内容: 總學分、分類學分及教學計劃規定的其他要求;處分情況。 2)要求: 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修讀要求,準予畢業。總學分或分類學分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均不能畢業。 (三)學位資格審核 畢業資格審核結論為畢業,且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1)審核内容: 畢業結論、學分平均學分績點及處分情況等。 2)要求: 畢業生學位授予按《金年会學分制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三、時間安排 (一)2020年5月7日前:各學院完成教務系統内畢業年級課程性質(成績表)中學位課、公共選修課等正确标識工作。 (二)2021年5月21日前:各學院完成畢業、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公示,并上報教務處(紙質和電子檔,電子檔發送至:jwcxxk@wangps.com)複審。 (三)2021年6月3日前:教務處複審并彙總,向各學院反饋複審結果。 (四)2021年6月11日前:各學院确認反饋。 (五)2021年6月18日前:教務處對确定畢業、學位授予名單進行彙總,制作畢業證書,準備學位評審材料。 (六)發放畢業/學位證書時間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學院要安排好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時間進程,并做好成績錄入等相關工作。 (二)請各學院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提交材料。 (三)各學院上報材料要注意格式規範、内容完整,尤其姓名拼音要認真核對;涉及簽名确認内容請務必使用黑色鋼筆本人簽字;彙總表由各學院領導和審核人簽名,加蓋學院公章。 教務處 2021年4月25日 |